2013年度,xxx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》要求,严格审核各地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材料,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。经国务院批准,全省撤销2个县,设立2个市辖区;经省和市人民政府批准,全省撤销3个镇和7个街道办事处,设立9个街道办事处。
截至2013年12月31日,全省有21个地级市,23个县级市、37个县、3个自治县、58个市辖区,4个乡、7个民族乡、1128个镇、446个街道办事处。
账号登录
登录即表明您已同意